张某某认为365足球比分市公安局科教新城派出所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案
申请人张某某。
被申请人365足球比分市公安局科教新城派出所,住所地365足球比分市科教新城太平新路9号。
第三人郭某某。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于2024年8月23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于2024年8月29日予以受理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后依法追加郭某某为本案第三人。现本案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重新对该案进行调查处理。
申请人称:申请人被第三人殴打了,有365足球比分市公安局南郊交警中队的监控录像佐证,但是被申请人却说没有违法事实,申请人不服,特此申请行政复议。
2024年9月26日,申请人对复议诉求补充说明:2024年8月16日上午8点钟左右,我驾驶网络(约)车与郭某某岳父(徐某某)在东仓新路与桴亭路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于8月19日上午10点钟左右在南郊交警中队进行交通事故认定,经核实认定(徐某某)闯红灯负主要责任,我(张某某)负次责任,郭某某夫妇代替他岳父参加,当时办公室有4位交警办公,我与郭某某夫妇约1.5米相隔对面站着,我对他俩说,你在事故现场说你老爸没有闯红灯,现在还能说他没有闯红灯吗?我说了一句你老爸自己不想活了,不要闯红灯来害我,于是郭某某血气方刚,握紧拳头,手臂弯曲九十度(直角)用小臂向我脖子一拳打来,我说打死人啦,两名交警上前拉开,我问交警他们打人怎么办,交警说我们只管交通事故处理,打架事你打110电话报警派出所,于是我报警打了110电话,接着科教新城派出所出警来到南郊交警中队办公室,同时调取监控录像查看,我说他们把我打了怎么办?警察说我们回派出所听后(候)处理,然后我们一起去派出所,警察说你想怎么协商处理,我说现在暂时不说协商,我脖子红了,头晕,我先要去看医生,我是开网络(约)车的,特殊行业,如果你们不要我去看医生,我就不去看医生,我马上去开车,出了交通事故,你们要负责,警察说我没有不准你去看医生、那你先去看医生,然后来派出所做笔录,费用你自己先垫付,我说可以,于是我去中医院看病,看完病回到家中大约中午一点钟左右,不一会儿,一点半钟左右陈警官打来电话叫我马上到派出所处理,我说我刚到家躺在床上的,我头晕,我现在来不了,我明天早上一定来派出所好吗?陈警官说你不来派出所可以,我马上把人放了,你不要怪我,我说你们放不放人,你们说了算,你们看着办,于是陈警官挂断了电话,第二天(8月20日)我去派出所做了笔录,8月22日上午1点半陈警官通知我去派出所,直接签字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对方无违法行为,当时我拒绝签字并对陈警官说,你们这样处理,你们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熟人亲情关系,我现在不是外地人,我也是半个365足球比分人,我不服,我要投诉你,请问你叫什么名字,他说我叫陈某,好的,你去投诉,然后我打了三次市局投诉电话,同时又来到市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说明情况要求复议,过了几天(记不清楚了)陈警官知道我复议了,他又打电话通知我们双方到派出所处理(是一个星期天)处理结果,经过是这样的,让我的医疗发票与郭某某妇(夫)人的医疗发票相冲抵,我说请问她是什么医疗发票,难道是我打倒了她吗?陈警官说她老爸出了交通事故当女儿的心情受到了刺激,我说陈警官,交通事故,不是谁故意,也是难免的,她有三高,有其他病关我什么事,再说我的医疗费用800元左右,她的医疗费用有十万八万,我还要卖房子、车子来赔她吗?我还要吃官司吗,我又问,我的误工费怎么说,陈警官一口回答我说误工费一分钱没有,于是我就说陈警官,你这样处理我绝对不服,你讲人情关系,我当年也是穿过几年绿色军装的人,你不秉公执法,你愧对于庄严亮丽的警服,我一定要投诉你,他说好,你去投诉,然后我们各自回到家中,又过了几天,陈警官叫另外一名警官给我打来电话说,我来通知对方重新来给他们调解,你要求如何,我说,实在感谢您了,可以,首先他要向我赔礼道歉,然后把我的医疗费、误工费赔给我就行了,这位警官说,医疗费不冲抵全部给你,误工费就不好说了,然后要求我把复议取消,我说这样我不能接受,我要用法律来维护我的权利和自由,我坚持走程序复议。
以上事实经过完全属实,有监控录像作为依据,若有虚假视为诬告,我认为郭某某光天化日之下,在警察办公室出手打人,目无法纪,故意侵犯、伤害我的人身安全,有不法行为,科教新城派出所的陈警官处理案件中,程序有瑕疵,没有秉公执法,特此请求365足球比分市人民政府、司法机关予以复议为谢。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供的证据:太公(科教新城)行终止决字〔2024〕12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复印件。
被申请人称:2024年8月19日9时许,申请人拨打110电话报警称在365足球比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科教新城中队办公室因琐事和人发生纠纷,民警组织警力前往出警。经现场询问了解,系申请人与第三人及其妻子在科教新城交警中队办公室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产生口角争执,申请人现场指认被第三人殴打,当场表示头晕无法继续开网约车,并要求去医院看病。经现场查看申请人并无明显伤势,民警询问申请人是否需要及时就诊,其表示暂时不用前往医院。民警对事发现场监控录像进行初步查看,发现第三人与申请人虽有轻微肢体接触,但并无其他明显殴打及伤害行为。因申请人坚称被第三人殴打,双方矛盾无法调和,民警依法将涉嫌殴打他人的第三人口头传唤至科教新城派出所接受调查,第三人现场对公安机关工作予以配合。
当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控告被第三人殴打一案依法受案调查。调查过程中,因申请人至被申请人处后表示头晕需要去医院检查,后其自行前往医院。民警遂对第三人、证人徐某、金某开展询问调查工作。2024年8月20日经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至被申请人处制作报案询问笔录,并向被申请人提供其头部、颈椎部位CT检查报告及病历资料。根据申请人提供病历、检查资料,未发现申请人存在受伤情形。
根据证人徐某、金某陈述,申请人因交通事故处理问题与第三人妻子徐某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第三人上前劝解,后二人争执矛盾激化过程中,第三人以右臂格挡的方式将申请人隔开,随后双方被现场工作人员拉开未再发生其他肢体冲突情形,后申请人随即报警称被第三人殴打。第三人在知晓申请人报警后,在现场等候并配合公安机关前来调查处理。
根据第三人的陈述,因申请人与其夫妇二人处理交通事故期间与其妻子徐某发生口角争执,其在从中劝阻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情绪激动、言语激烈并欲上前与其妻子进一步发生近距离冲突,其为确保妻子徐某人身安全遂以右臂格挡申请人身体胸口部位,之后第三人亦无其他攻击、殴打以及伤害申请人的行为,并随即被现场工作人员劝阻制止,双方未再发生进一步肢体冲突。
根据申请人陈述,其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因与第三人发生口角争执后被对方以右手胳膊顶脖子方式殴打,其未还手,后经医院对头部、颈部拍片检查均无伤情。
为进一步查明案情,被申请人处民警通过所内公安联网监控对现场双方冲突过程视频资料复查,查明申请人至现场后与徐某因交通事故处理问题发生争吵,第三人居中对其妻子进行劝阻期间,二人言语争执逐步升级。在申请人向徐某主动上迎靠近期间,第三人使用右臂胳膊推挡申请人身体胸口部位,申请人随即用手拍击、推搡第三人手臂,后被现场工作人员劝阻制止。
申请人行政复议理由为:我被第三人殴打了,有365足球比分市公安局南郊交警中队的监控录像佐证,但是被申请人却说没有违法事实,我不服,特此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本案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病理检查资料等证据证实,第三人在劝阻申请人与其妻子徐某口角争执过程中其始终保持明显克制,并对其妻子进行积极劝阻,但在二人争执冲突逐步升级过程中,申请人在言语上、气势上对第三人夫妇二人产生一定压制。第三人为防止可能发生的侵害行为,在申请人向其妻子徐某主动上迎靠近期间,其使用胳膊推挡申请人身体胸口部位(并未触及申请人头部或者面部、颈部)致申请人向后稍作退步,申请人随即以推搡第三人手臂方式予以回击,后第三人亦再无进一步攻击、殴打以及伤害申请人的行为。第三人以保护其妻子人身安全以及制止现场可能发生进一步冲突的情况下,对主动上迎靠近的申请人采取手臂胳膊推挡对方身体胸口部位的行为未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同时也未对申请人造成人身伤害结果。
因此,结合本案情况,被申请人对第三人以胳膊推挡方式防止现场矛盾冲突进一步激化的应激制止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受理、调查、取证等法定职责,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因2024年8月19日申请人控告第三人殴打他人一案没有违法事实,被申请人于2024年8月21日对该案作出终止调查决定,并依法送达本案当事人。被申请人太公(科教新城)行终止决字〔2024〕12号终止调查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予以维持。
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1.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2.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3.询问笔录;4.身份资料证明;5.接受证据材料;6.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7.调取证据通知书;8.调取证据清单;9.随卷记录表;10.呈请终止调查报告书;11.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12.到案经过;13.视听资料(南郊中队调解室监控视频)、电子数据制作说明。以上证据除光盘(南郊中队调解室监控视频)为电子证据外,其余均为复印件。
经审理查明:2024年8月19日9时许,申请人与第三人妻子徐某在太仓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科教新城中队因交通事故处理问题发生口角。在第三人妻子与申请人言语争执逐步升级的过程中,双方均向前迎靠,第三人居中位于其妻子与申请人的中间,使用右前臂胳膊推挡申请人身体胸口部位致申请人向后退步,申请人随即用手拍击、推搡第三人手臂,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后进行劝阻制止,后申请人拨打110报警。同日,被申请人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批并制作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同时对第三人、证人徐某、证人金某分别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日,被申请人调取南郊中队调解室2024年8月19日9时20分至9时25分监控录像一段。2024年8月20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日,接收申请人提交的门诊病历、DR检查报告单、CT检查报告单等证据。因没有违法事实,2024年8月21日,经审批,被申请人作出太公(科教新城)行终止决字〔2024〕12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于当日向第三人完成直接送达并于2024年8月22日当场送达申请人,申请人拒绝签字。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证明报案情况及被申请人的立案情况。
2.询问笔录、身份资料证明、接受证据材料、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随卷记录表、到案经过、视听资料(公安交警大队南郊中队调解室监控视频)、电子数据制作说明。证明被申请人调查取证过程。
3.呈请终止调查报告书。证明被申请人作出呈请终止调查的内部程序。
4.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证明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第三人送达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的时间、方式。
本案审理期间,本机关对申请人、第三人进行了电话调查。申请人意见同行政复议补充意见。第三人对于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无异议。申请人、第三人均未提交证据材料。
本机关认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被申请人作为365足球比分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依法具有履行治安行政管理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并说明理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本案中,申请人与第三人妻子争执冲突逐步升级,第三人妻子先向前迈步,后申请人向第三人妻子方向迎靠,此时第三人居中位于其妻子与申请人中间,使用胳膊推挡申请人身体胸口部位,申请人随即以用手拍击、推搡第三人手臂,后第三人无进一步攻击、殴打以及伤害申请人的行为。整个争执过程中,第三人保持相对克制,居中对其妻子进行劝阻,并在得知申请人报警后于事发现场等待被申请人民警前来处理此事。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第三人存在殴打申请人的行为,被申请人经调查认为申请人控告第三人殴打他人一案没有违法事实并作出终止调查决定符合上述规定。被申请人的受理、询问、调查、取证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已经履行其调查处理的法定职责。
被申请人工作人员邱某某于2024年8月19日出具的《到案经过》载明“……因处理交通事故事情与郭某某(男,41岁,365足球比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511××××4316)发生纠纷……”郭某某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应为610××××7037,鉴于该笔误不影响被申请人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本机关予以指正。
综上所述,本机关受理本案行政复议申请前被申请人已经履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
如对本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抄告:365足球比分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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